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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令第42號),現對《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森林派出所建設項目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信息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森林派出所建設項目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申報主體單位: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
調查單位:廣東天鑒檢測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馬工
聯系電話:13542873607
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森林派出所建設項目,位于廣東省汕頭市朝陽區金浦街道梅中路與G324國道交匯處東北角。項目中心點東經:116.511488°北緯:23.263322°。本次調查項目紅線面積為4000.0平方米。
2025年5月,廣東天鑒檢測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調查單位)受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委托,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廣東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及效果評估報告技術審查要點(修訂版)》(2024年)等技術規范要求,于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調查單位多次組織技術人員對調查地塊開展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工作。根據調查情況:
地塊及其周邊1980年之前為裸巖石礫地和旱地,2000年左右開始有私人老板承包,炸山將石頭做為建筑材料出售,后附近村子(梅東村、梅西村等)的房子受到影響開裂,停止炸山開采石頭。2022年左右,政府收地,后規劃為行政辦公用地(A1)用于建設派出所。
根據搜集資料及調查分析結果顯示: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森林派出所建設項目建設項目地塊及周邊50m范圍內歷史及現狀均無潛在污染源,不會對本項目地塊構成影響,本項目地塊土壤狀況可以接受,同時滿足無需開展采樣調查的各種情形,不需要開展下一步采樣調查。因此,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不納入污染地塊管理,可以結束本地塊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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