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崗位粉塵濃度治理達標”這一主要任務,以監督執法與典型示范為抓手,推動企業改進生產工藝、完善防塵設施和強化職業衛生管理,推動企業淘汰落后產能,落實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有效遏制塵肺病的發生。
治理范圍
陶瓷生產企業:包括建筑陶瓷生產、衛生潔具生產、日用及其他陶瓷生產;
耐火材料制造企業:包括耐火材料原料生產、耐火磚制造
工作目標
”七個100%”的要求:
一是粉塵危害重點崗位勞動者個人防護用品配備率100%;
二是企業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接觸粉塵勞動者培訓率100%;
三是粉塵危害定期檢測率100%;
四是接觸粉塵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率100%;
五是按“一企一檔,一人一檔”要求建立接觸粉塵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率100%;
六是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落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率100%;
七是開展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率100%。
通過治理,兩類企業工作場所職業衛生條件得到明顯改善,職業衛生管理基礎得到明顯提升,粉塵危害得到有效治理。
啟動階段(2016年3月-6月底)。 主要是調查摸底、宣傳發動。
企業排查治理階段(2016年7月-2017年6月底)。
樹樣板、強監督。每個地市至少要有兩三家防塵設施效果好、職業衛生管理規范的大中型企業作為樣板企業,作為推廣學習示范;監督檢查可借鑒省安全監管局2015年實施全省重點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抽查檢測項目的做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實施隨機抽查檢測,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依法查處企業違法行為。
一是制定排查治理方案。二是對照標準排查整改。采取針對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重點改造和完善防塵除塵設施,加強和改進職業衛生管理。治理過程中,企業應健全相關檔案,通過治理前后對比檢驗治理效果。
集中執法階段(2017年7月-9月底)。
1、對開展專項治理不認真、粉塵防治措施不落實、工作場所無防塵設施或達不到防塵要求、不為勞動者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塵用品,以及工作場所粉塵濃度超過國家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依法從嚴處罰。
2、對于治理后粉塵濃度仍嚴重超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全面總結階段(2017年10月-12月)
2017年12月10日前,各地要完成對兩類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總結。
?企業如何積極應對
第二階段中對兩類企業提出了具體的任務,一是要做好工程治理措施,二是要做好職業衛生管理。
職業衛生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的復雜工作,包括了建立制度、建立檔案、使用防護器材、職業病危害告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定期檢測、現狀評價等等。這些工作除了檢測、評價委托第三方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外,其它事項如果讓企業自已來完成,由于專業知識欠缺,耗費大量時間精力尚不能達到效果。 因此也可以委托具備相關能力的第三方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協助完成,省時省力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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