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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如何做職業危害因素檢測
時間:2013-09-02 作者:admin 瀏覽:5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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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又稱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根據我國《職業病防治法》中“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的規定,對于有可能產生職業病的企業必須向當地衛生局出具檢測報告
為什么要做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檢測流程:
1、 用人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檢測
需要什么樣的相應資質?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級,甲級可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檢測與評價,乙級則可在所在省份內進行檢測與評價,而丙級則只能在所在的地級市范圍內。
2、 檢測機構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了解后進行報價;
由于行業不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項目會有很大區別,因此檢測費用也會有較大差別,具體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歡迎聯系天鑒檢測咨詢相關檢測項目報價。熱線400 6898200;
3、檢測機構在約定時間對用人單位實地采樣及檢測;
4、由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對于未通過的項目須指正整改;
5、用人單位在檢測通過后將報告呈交當地衛生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