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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做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時間:2013-09-02 作者:admin 瀏覽:4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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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是指針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工作場所進行檢測與評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五條和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之規定: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必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GBZ1-200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2-200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檢測對象
主要是工礦類企業,如煤礦公司、鋼鐵企業、油墨行業等等會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
檢測目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決不是為了應付檢查,而是對工人的身體健康負責。通過各種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的因素進行檢查以預防職業病的產生。
檢測類型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日常檢測評價
放射檢測評價
檢測的有害因素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
1) 化學因素:有毒物質,如鉛、汞、氯、一氧化碳、有機磷農藥等;生產性粉, 如矽塵、石棉塵、煤塵、有機粉塵等。
2) 物理因素:異常氣象條件,如高溫、高濕、高氣壓、低氣壓等;噪聲、振動;射頻、微波、紅外線、紫外線;X射線、γ射線等。
3) 生物因素:如附著在皮膚上的碳疽桿菌、布氏桿菌、森林腦炎病毒等。
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
1) 勞動組織和勞動制度不合理,如勞動時間過長、休息制度不合理、不健全等。
2) 勞動中的精神過度緊張。
3) 勞動強度過大或勞動安排不當,如安排的作業與勞動者生理狀況不相適應、生產額過高、超負荷加班加點等
4) 個別器官過度緊張,入光線不足引起的視力緊張等。
5) 長時間處于某種不良體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生產環境中的有害因素
1) 生產場所設計不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如廠房低矮、狹窄,布局不合理,有毒和無毒的工段安排在一起等。
2) 缺乏必要的衛生技術設施,如沒有通氣換風、照明、防塵、防毒、防噪聲、防振動設備,或效果不好。
3) 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裝備不全。
執行檢測的機構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是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
第三方檢測機構
所謂第三方是指獨立于政府部門的具有檢測資質的民營機構,其檢測的結果是受到政府部門認可的。天鑒檢測是目前廣東省內僅有的三家第三方檢測機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