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深圳市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文件
深衛計發〔2017〕61號
市衛生計生委市安全監管局關于印發
深圳市職業病防治規劃
(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職業病防治規劃( 2017-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
認真貫徹執行。
深圳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
為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切實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 (中發〔2016〕23號)和《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 (國辦發〔2016〕100號)、《廣東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 年)》(粵辦發〔2017〕3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 基本原則。
依法防治、落實責任。依法依規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落實用人單位、政府及有關部門、社會組織的職責,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促進信息互通,形成齊抓共管的 良好局面。
防治結合、源頭治理。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從源頭預 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以重點行業、重點職業病危害和重點人群為 切入點,引導用人單位開展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改善工作場所 條件,從源頭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
完善體系、形成合力。健全職業衛生監管和服務體系,加強 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提高職業病防治工作信息化水平,全力推動職業病防治工作均衡充分發展。強化職業衛生技術機構能 力建設和用人單位誠信體系建設,加強職業病防治科學研究,提 升職業病危害防控、職業病診治和應急處置水平。
(二) 規劃目標。
1.總目標。
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 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格局,全 市職業病防治工作均衡充分發展。職業衛生監管水平、職業病防 治服務能力不斷提升,重點職業病和新發職業病監測和評估預警 能力不斷提升,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職業病 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工作場 所作業環境有效改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序開展,勞動者職業 健康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新發塵肺病 報告例數占年度報告總例數的比例得到下降,慢性正己烷中毒、 職業性噪聲聾和手臂振動病引發的群體性職業病事件得到有效 控制。
2.具體目標。
——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80%以上,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 9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5%以上, 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 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率均達到95%以上。 醫療衛生機構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5%以上。
——職業病防治體系進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市、區職業病防 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各區(新區) 至少有1家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工作。鼓勵綜合性醫 療機構、臨床醫院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技術服務,推動原特區外醫 療衛生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工作。推動全市職業病專科醫院規范化建設,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和監管網絡不斷健全,職業衛生 監管人員培訓實現全覆蓋。
積極培育第三方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以適應日益增長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需求.健全化學中毒和 核輻射的醫療應急救治網絡,進一步加強化學中毒救治中心及核 輻射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完善重點職業病監測體系、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輻射防護監測體系。鼓勵符合條件的職業病防治機構參與提供職業病危害防控技術服務工作,市職業病防治院、各區(新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籌指導轄區內的職業病防治技術工作。
——職業病監測能力不斷提高。健全職業病監測網絡,全面 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及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在廣東省規定的 重點職業病基礎上,將正己烷中毒納入我市監測范圍。全面落實 掌握產生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 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人員總數、職業健康檢查情況、享受職業病工傷保障待遇和救助等相關信息。開展醫用輻射防護監測的區覆蓋 率90%以上?
——職業病報告質量進一步提高。加強職業衛生信息報告與 管理,有毒有害作業工人健康監護信息匯總表網絡直報率達到 95%以上,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率達到100%。
——勞動者健康權益得到保障。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95%以上;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救助覆蓋率達到100%。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 保險等有效銜接,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職業病源頭治理和前期預防。開展全市職業病危害調查,掌握我市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和基本信息。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落后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淘汰、限制目錄管理制度,推廣應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 的新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以職業性塵肺病、化學中毒、噪 聲聾為重點,在輕工、機械、建材等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治理。
引導職業病危害較嚴重的用人單位主動進行工藝改造和轉型升級。 開展中小微型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治理幫扶行動,探索設立小微 型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公益性指導與援助平臺。在做好傳統職 業病源頭治理的同時,加強新型職業病危害的識別、評價與控制, 切實保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牽頭單位:市安監局;配合單位: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二)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 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加強對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控制 效果評價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管理。督促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建立防治管理責任制,健全崗位責任體系,推動企業依法設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實 施統一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考核管理制度,提高主要負責人、 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
通過開展基礎建設達 標活動和示范創建等方式,引導企業對照要求,查找差距,逐步 整改,落實企業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提高職業衛生管理水平, 改善勞動者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改善作業環境,按規定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開展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曰常監測和定期檢測, 規范職業病危害告知、警示標識設置和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依法組織勞動者開展職業 健康檢查,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配合開展職業病診 斷與鑒定等工作。(牽頭單位:市安監局;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新區管委會))
(三)加大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力度。加強職業衛生監管網絡建設,逐步健全監管執法隊伍,配備與職責任務、形勢要求相匹配的職業衛生監管力量。大力提升基層監管水平,重點加強區、 街道級職業衛生監管執法能力和裝備建設。規范職業衛生監管監 察執法,強化公開、公正和公平執法,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 監管監察。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對職業病危害高風險崗位人群的職業健康管理。
擴大監督檢查覆蓋范圍,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以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檢 查力度,開展職業衛生服務監督檢查行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 為。對職業病危害嚴重、改造后仍無法達標的用人單位,嚴格依 法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責令停建、 關閉。建立用人單位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黑名單”制度, 定期向社會公布并通報有關部門。注重發揮行業組織在職業衛生 監管中的作用D。(牽頭單位:市安監局、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四)加強防治服務體系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完善職業病防治服務網絡,重點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規劃和建設。根 據職責定位,充分發揮好職業病防治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綜 合性醫院職業病科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職業健康檢查 及職業病診斷、監測、評價、風險評估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分工 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
按規定及時報告職業病和疑似職業病,加強質量控制,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務。 加大醫務人員技能培訓力度,規范診療行為,提高治療技術水平。 開展職業病監測和健康風險評估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提升我市核輻射應急救治水平。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我市職業健康檢查、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等工作,創新服務模式,滿足職業衛 生服務需求。(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安監局;配合單位: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五)健全職業病社會保障體系。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 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督促用人單位在合同中明確勞動保護、 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在重點行業中推行平等協商 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 督促勞動關系雙方認真履行防治責任。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 納工傷保險費。
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讓職業病病人按規定享 受大病保險待遇,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減輕病人醫療費用負擔。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救助。(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民政局;配合單位: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六)深入推進信息化建設。建立各部門職業病防治信息互通共享機制,統一數據規范與管理,逐步實現系統間各有關部門職業病防治信息的定時交換,推進部門和系統內現有信息系統的交流與共享。加強我市安全監管和衛生計生系統的職業病防治相關信息的互聯互通工作。收集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職業病病人工傷保險待遇等相關動態信息。
積極開展職業病危害狀況調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動態掌握全市職業病危害情況等信息。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及時掌握重點人群和行業的職業病發病特點、規律和趨勢。將職業病防治納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做好防治工作。(牽頭單位:市安監局;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七)加強宣傳教育和職業健康促進力度。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宣傳,加強對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和職業病防治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普及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編寫《看圖知健康一企業健康教育》納入企業員工入職健康教育內容。
由各區(新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每年在轄區大型工業園區、大型企業開展健康促進活動,重點普及職業衛生、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疾病預防、衛生保健、戒煙限酒、禁毒防艾等知識。支持醫療衛生機構與工業園區大型企業合作,在園區和企業樓宇開辦社區健康服務站,開展員工健康管理和促進活動。鼓勵企業等單位設置健康活動中心,聘請社會體育指導員、心理咨詢師或健康管理師,方便員工就近參加健身鍛煉、心理輔導和健康指導。(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安監局、總工會;配合單位: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八)加強職業病防治技術的研究和成果應用。圍繞嚴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重點職業病及其發病機理進行深入研究,重點解決職業病防治中的關鍵技術問題。組織實施職業病防治科技示范職業病防治學科建設、專業人才培養等工程。開展職業衛生前瞻性研究,及早應對產業轉型、技術進步可能產生的新發職業健康問題。
加強職業病流行病學調查和大數據分析,研究互聯網+、物聯網等新信息技術在職業病監測、預防控制和風險評估中的作用。積極開展國際職業衛生合作,加強國際學術、技術交流,積極吸收、借鑒和推廣國際先進科學技術及成功經驗。重點扶持防塵、防毒、防輻射、防噪聲、防振動等綜合治理適宜技術研究與推廣。(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安監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生產管安全生產必須管職業健康,明確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職責。將職業病防治的有關要求納入對各區黨委政府和市直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勞動者三方代表參與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長效機制
(二)落實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履行法定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切實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完善做好重點職業病監測和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制度,加強對職業病報告、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的診斷與鑒定、醫療衛生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等工作的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擬訂地方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業危害事故調查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處罰的標準,并監督實施;負責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負責職業病危害申報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負責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置職業病危害事故。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管,加強職業健康檢測評價等技術支撐能力建設。
宣傳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新聞媒體做好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指導開展輿論引導和監督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職業病防治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積極調整產業政策,限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后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
科技創新部門負責積極推動職業病防治科研工作,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洽新技術研究。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在制訂產業調整政策時統籌考慮職業病防治工作;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申報制度。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職業病防治的財政補助政策,保障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
環境保護部分負責對涉及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環境污染進行監督檢查。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市場監管部門配合職業衛生監管部門督促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教育部門負責組織職業技術學校開展職業健康教育。
公安部門負責查處造成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因職業病危害造成嚴重后果的涉嫌犯罪案件。民政部門負責將用人單位不存在或無法確定勞動關系,且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及其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司法部門負責組織向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提供法律援助。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和職業病人的工傷認定,規范勞動合同簽訂,落實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保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指導所屬企業依法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住房建設部門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包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總工會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相關行業領域職業健康監管職責,協同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加強保障
強化職業病防治和技術服務專業隊伍建設,重點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綜合性醫院和專科醫院職業病科等梯隊建設。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多、危害程度嚴重的用人單位,要強化專(兼)職職業衛生技術人員儲備。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要根據職業病防治形勢,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合理安排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加強對任務完成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探索工傷保險基金在職業病預防、診療和康復中的作用,同時加大救助經費的投入保障力度。用人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保障生產工藝技術改造、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工作場所檢測評價、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建立多渠道的職業病防治籌資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督導評估。
市衛生計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的督查和評價工作,2020年組織規劃實施的終期評估,結果報市政府。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要明確本轄區的職業病防治的階段性目標和工作分工,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確保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秘書處
2017年12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