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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人大常委會:明年繼續重點監督水污染治理工作
時間:2017-12-27 作者:admin 瀏覽: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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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東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加快推進水污染治理 持續改善我市水生態環境的議案》(以下簡稱《議案》)。12月22日,市人大常委會開展《議案》辦理情況視察活動。
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潘新潮,副主任陳錫江、黃耀成,副市長喻麗君參加視察活動。
12月22日上午,視察團分兩組分別赴道滘鎮、萬江街道和東城街道現場視察管網建設情況和河涌綜合整治情況。隨后召開會議,聽取市政府作關于《議案》辦理情況的匯報。
近一年來,市政府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打響水污染治理遭遇戰、攻堅戰和殲滅戰,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主要體現在截污次支管網建設任務超額完成、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年度任務基本實現、水體污染整治及生態修復逐步推進。
潘新潮對市政府《議案》辦理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他認為,《議案》辦理領導高度重視,措施落實見效,資金保障有力,監管執法嚴格。今年以來,圍繞《議案》督辦工作,市人大常委會也加大了監督力度,創新采用“每季一次、持續監督”的模式,提高監督頻次,豐富監督維度,提升監督意見質量,強化市鎮人大聯動監督。
潘新潮表示,今年,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市政府辦理《議案》工作付出了前所未有的努力,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相對于年度辦理目標來說基本可以結案。考慮到水污染治理工作量大、面廣、任務艱巨,2018年市人大常委會將繼續重點監督水污染治理工作。
對于接下來的治污工作,潘新潮提出了五點意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治污工作考核問責機制,抓好落實;要強化市級統籌,促進水污染治理工作“全面、系統、精準、高效”推進;要堅持依法行政鐵腕治污,加大查處力度;要充分發動群眾參與治污工作,積極舉報監督不正常運行設施、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要繼續加強人大監督,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立法工作,加強市鎮人大聯動監督,做好環保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