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要求,決定自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工貿行業,主要是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個行業企業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此次行動按照“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指導、源頭管控、標本兼治、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結合、抓基礎建設和重點突破相結合,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的責任和措施逐級落實到企業崗位,抓實抓細,促進企業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是有效減少和控制各類事故風險,促進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的重要舉措。各鎮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以下簡稱《指導手冊》)作用,認真組織研究,細化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工作任務要求內容逐一督促企業落實,認真實施“行動計劃”,大力推動企業持續加強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不斷健全工貿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各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各工貿行業企業是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的主體,必須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要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責任制,對于各類較大危險因素和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隱患問題,必須建立“一案一檔”、動態銷案、閉環管理,嚴格實施依法治理。涉氨制冷使用、粉塵防爆、有限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治等涉及安全監管、公安消防、質監、環保、發改、經信、商務等政府職能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照權責清單,依法承擔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健全完善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以開展安全標準化創建、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和監管執法行動為抓手,認真落實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
三、加強統籌推進。各鎮(區)、各部門要緊緊圍繞“行動計劃”確定的工作任務,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轄區內的每一家工貿企業落實到相關監管部門,強化推動措施。市、鎮兩級負有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健全完善所監管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臺賬,加強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與執法檢查、專項治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任務有序開展。
四、加強督促指導。要加強“行動計劃”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及時研究、溝通、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將本行業開展“行動計劃”列入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之一,加強檢查指導,督促基層部門認真履責,抓好本行業“行動計劃”各項工作的落實。要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和專家作用,幫助指導企業開展好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要強化輿論引導,樹立地區和行業典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確保各項措施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把“行動計劃”的實施情況,作為調研、督查重點,并對相關貫徹落實情況適時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