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產品明明已經通過國外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測認證,有的卻被拒絕入境,有的雖流入市場仍在檢測中被發現問題,不少企業為此喊冤。記者日前從寧波檢驗檢疫局獲悉,去年1月份至今年上半年的一年半時間里,國外官方通報了已獲國外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認證卻有質量問題的51起案例。
“含冤”被通報案例占比達三成
寧波一家企業出口歐盟的一批小夜燈,當時已通過德國一家全球知名檢測機構檢測,但在出口至歐盟時被檢出質量問題,而被官方通報。在過去一年半的時間里,寧波檢驗檢疫局共接到國家質檢總局轉發的涉及該市出口產品被國外官方通報案例163起,經核實其中有51起案例通過了國外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測認證卻被國外官方通報有質量問題,占通報總數的31.3%。
據寧波檢驗檢疫局分析,被通報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主要是機電類產品,也有部分為與食品接觸材料產品、輕工玩具等,涉及的國外第三方檢測機構主要包括SGS公司、TUV公司、ITS公司、BOSEC公司、ANPI公司等國外知名檢測認證機構。其中,機電類產品通報案例共37起,通報問題主要集中在電擊危險等方面,涉及的產品有小家電、電動工具、燈具、插頭、轉換器、煙霧警報器等。與食品接觸類產品通報案例共6起,包括各類餐廚具,主要問題集中在產品初級芳香胺遷移量超標、金屬元素遷移量超標、總遷移量超標和甲醛超標等方面。輕工玩具用品通報案例共9起,涉及產品有嬰幼兒奶嘴、兒童玩具、打火機、手電筒、水彩筆等,主要問題是鄰苯二甲酸鹽含量超標、甲醛含量超標、苯含量超標以及抗高溫、抗跌落及視力傷害、外包裝塑料袋厚度不符合標準要求或存在窒息危險等。
什么原因導致企業“含冤”
明明是國外認可的較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為何經其檢測合格的商品仍存在質量問題?據寧波檢驗檢疫局分析,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檢測機構未按標準要求進行產品檢測。如煙霧報警器案例,該類產品頻遭通報的主要原因是產品靈敏度不夠,不能及時報警。煙霧警報器多為分段報警,即要求在不同濃度的一氧化碳下及時報警。而企業委托的國外個別檢驗機構即在特定濃度的一氧化碳環境下進行測試。雖說通過認證檢測,但不能進行分段報警,不能完全滿足進口國標準要求,導致產品連續被通報。
二是檢驗機構未能對實際成品進行檢測。如水彩筆存在苯含量超標案例,產生原因是個別國外檢驗機構只要求企業將產品中的油墨原料送樣進行檢測,而未對產品成品進行檢測。
三是國外官方對第三方檢驗機構的檢測并非完全認可。通過調查發現,企業獲得產品國外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認證證書后,均將報告提供給外商客戶,而國外官方機構對國外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認證的產品質量也加強了檢測,也不排除在強化檢測中發現問題。
企業可酌情要求賠償損失
對此,寧波檢驗檢疫局提醒企業,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和對第三方檢測機構慎重選擇的同時,增強自我維權意識,對經過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認證合格出口產品被國外官方通報造成損失的,可酌情要求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賠償損失。此外,檢驗檢疫部門表示,針對國外官方通報的此類產品,將積極啟動現有的中外合作機制,及時向國外官方機構通報此類問題,敦促國外官方機構認真對待第三方檢測機構存在的問題。
文章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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