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法定職業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目前的法定職業病有多少種?
根據《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調整的原則和職業病的遴選原則,修訂后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由原來的115種職業病調整為132種(含4項開放性條款)。其中新增18種,對2項開放性條款進行了整合。另外,對16種職業病的名稱進行了調整。
三、什么是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哪幾類?
職業病危害因素,又稱職業性有害因素,是指在職業活動中產生和(或)存在、可能對職業人群健康、安全和作業能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素或條件,包括化學、物理、生物等因素。包括①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危害因素:a、化學因素:粉塵、鉛、三氯乙烯、苯、正己烷等,b、物理因素:噪聲、異常氣象條件、電磁輻射、電離輻射等,c、生物因素:如炭疽桿菌、布氏桿菌等;②勞動過程中的危害因素:勞動組織和作息制度不合理、勞動強度過大、不良體位操作等;③生產環境中的危害因素:如炎熱季節的太陽輻射、廠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等。
2002年衛生部頒布實施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中,將職業病危害因素分為以下幾類:①粉塵類;②放射性物質類(電離輻射);③化學物質類;④物理因素;⑤生物因素;⑥導致職業性皮膚病的危害因素;⑦導致職業性眼病的危害因素;⑧導致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⑨職業性腫瘤的職業病危害因素;⑩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
四、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的周期是多少?
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除遵守前款規定外,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五、空氣檢測的類型有哪些?
空氣檢測分為評價檢測、日常檢測、監督檢測和事故性檢測。
①評價檢測適用于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預評價、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評價等。
②日常檢測適用于對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進行的日常的定期檢測。
③監督檢測適用于職業衛生監督部門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時,對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進行的檢測。
④事故性檢測適用于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時,進行的緊急采樣檢測。
六、什么是職業接觸限值?
職業接觸限值,即職業性有害因素的接觸限值量值。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長期反復接觸,對絕大多數接觸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許接觸水平。
七、化學有害因素的職業接觸限值包括哪些?
化學有害因素的職業接觸限值包括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和最高容許濃度三類。
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PC-TWA),是以時間為權數規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許接觸濃度。
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PC-STEL)是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許短時間(15min)接觸的濃度。
最高容許濃度(MAC)是指工作地點、在一個工作日內、任何時間有毒化學物質均不應超過的濃度。
八、什么是噪聲作業?
根據《職業衛生名詞術語》的規定:存在有損聽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聲音,且8h/d或40h/w噪聲暴露等效聲級≧80dB(A)的作業為噪聲作業。
九、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如何分類?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目錄》是在綜合考慮《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各類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和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的基礎上,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對可能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主要行業進行的分類。
《目錄》是指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分類監督管理的依據,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目錄》對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指導建設單位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
十、什么是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其可行性論證階段,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與接觸水平、職業病防護設施及應急救援設施等進行的預測性衛生學分析與評價。
十一、何時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向安全監管部門備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由建設單位自行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情況報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報安全監管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驗收。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報安全監管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應當報安全監管部門審查,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驗收。
十二、什么是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項目完工后、竣工驗收前,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觸水平、職業病防護設施與措施及其效果等做出的綜合評價。
十三、何時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項目沒有進行試運行的,應當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國家有關部門另有規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業除外。
十四、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分為幾個等級?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從高到低分為甲級、乙級、丙級三個等級。
甲級資質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認可及頒發證書。
乙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可及頒發證書,并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丙級資質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可及頒發證書,并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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