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建材商品質量,受吉林省工商局委托,日前,長春市工商局委托長春市質檢院對長春市大型綜合市場、建材專業市場銷售的地板和櫥柜商品質量進行了監測,依據GB/T18102-2007、QB/T2531-2010標準,檢測了地板的密度、表面耐磨性能、甲醛釋放量、內結合強度、靜曲強度等項目,檢測了櫥柜的靜曲強度、內結合強度、含水率、甲醛釋放量等項目,共抽檢地板30個批次、櫥柜31個批次,經檢測判定:地板有10個批次不合格,櫥柜有14個批次不合格。主要問題是甲醛釋放量、靜曲強度、耐磨性能等項目不合格。
針對不合格櫥柜、地板,長春市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有關銷售者應依據公布的監測信息,停止銷售不合格的地板、櫥柜,轄區工商分局要對市場上銷售的不合格的地板、櫥柜組織清查,并依法進行處理。對此,長春市工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注意查看商品標識,選購知名企業生產的合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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