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13年2月26日消息,美國新澤西州議會出臺了一部關于供4歲及以下兒童使用的食品和飲料容器中全面禁用雙酚A(BPA)的法案。
該法案《兒童食品和飲料包裝法》涉及的產品包含但不限定于嬰兒奶瓶、防溢杯以及密封容器。該法案指出,由于內分泌干擾物質(如BPA) 對人體尤其是胎兒和嬰幼兒的健康具有較大危害,公眾高度關注BPA在上述產品中使用。該法案還指出,在法規涉及的產品中,必須以“低毒替代物”替代BPA的使用,當然選用的替代物質不能為美國環境保護署評定的A、B或C類致癌物質及可能導致出生缺陷、有生長及生殖毒性的物質。
對BPA的銷售禁令將于法案頒布7個月后生效,零售商可就現有庫存產品向國務院消費者事務部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后可對該部分產品在法案生效6個月內實行豁免。自法規生效之日起,如有違者,將判以消費者欺詐罪并處以10,000美元的罰款;如若兩次或以上違法,以后每次將處以高達20,000美元的罰款。
美國其他許多州已經先行制定限制BPA使用的相關法案,尤其在兒童用食品接觸產品領域。2013年有望出臺更多類似的法規。新澤西州議會2012年已經出臺了幾部類似的法案,但目前還尚未投票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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