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下旬,廣東省安監局下發《廣東省使用有機溶劑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確了治理范圍、工作目標、方法及步驟。
治理范圍
在制鞋、箱包制造、船舶修造、家具制造、電子制造、汽車制造、電鍍等使用有機溶劑的重點行業領域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
工作目標:
通過治理,達到“四個100%”的要求:
一是個人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率100%;
二是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接觸有機溶劑勞動者三類人員培訓率100%;
三是職業病危害定期檢測率100%;
四是接觸有機溶劑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及建檔率100%。
通過治理,推動使用有機溶劑的重點行業領域用人單位原輔材料“去毒化”、在使用有機溶劑的工作場所和崗位設置并完善通風排毒設施、為勞動者配備有效個人防護用品、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從而有效遏制我省職業中毒高發勢頭。
對企業的要求有8個重點,如下:
一是及時、如實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二是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健全完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三是加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接觸有機溶劑勞動者三類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四是規范有機溶劑的管理和使用,要用無毒或低毒原輔材料來替代含苯、1,2-二氯乙烷、正己烷等物質的原輔材料。
五是按規范組織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并按照“一企一檔”、“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六是完善通風排毒設施,定期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確保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七是為勞動者配備防護手套、防毒口罩等有效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其正確佩戴使用。
八是依法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
各地安監強化監督執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一要結合“安全生產執法年”、“職業衛生執法監察聯合行動”加強執法檢查,全面整治用人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存在問題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要堅決依法予以查處。
二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機制的作用。要建立違法違規用人單位“黑名單”制度,對于立案查處的、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不達標等的用人單位要錄入“黑名單”,定期報送證監會、銀監會等機構,運用誠信體系、金融信貸、財政政策、媒體曝光等手段強化對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監督。
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啟動階段(4月-6月底)
(二)專項治理階段(7月-11月)
(三)工作總結階段(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