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誰來全面負責?
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負責。對企業而言,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是公司董事長和經理(總經理、首席執行官或者其他實際履行經理職責的企業負責人);對于非公司制的企業,主要負責人為企業的廠長、經理、礦長等企業行政“一把手”。
工傷保險有什么作用?
工傷保險是職工應該享受的基本權利。其實行工傷保險,目的在于保障工傷職工的醫療以及其基本生活、傷殘撫恤和遺屬撫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職工及其家屬的后顧之憂。工傷保險不僅有利于保障職業病病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分擔了用人單位的風險。
職業衛生監督制度是什么?有哪些內容?
對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的監督;勞動過程中防護與管理的監督;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監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包括哪些?
各部門的職責是什么?
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將原來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負責全國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修改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據本法或國務院確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因此,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法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共同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1.國家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主要職責:
負責依法監督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組織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
監督管理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
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可和監督管理等。
2.衛生行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職業病分類目錄;
組織制定發布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監督管理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
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專項調查,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提出職業病防治對策;
審批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并進行監督管理,規范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
職業病報告的管理和發布等。
負責勞動合同實施情況監管工作,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
對工傷保險進行監督管理;
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