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化學品注冊與評估法案》(簡稱化評法或韓國REACH、K-REACH)已于2013年上半年被韓國國民正式大會通過,正式實施是2015年1月1日,離現在還剩一年多一點的時間了,天鑒檢測提醒眾多企業客戶,應未雨綢繆,及早做好應對之策。
與韓國1991年頒布的《有毒化學品控制法案》(TCCA)只針對新化學品進行法律上的監管不同,K-REACH將監管韓國市場上所有的現有化學品和新化學物質,其管轄范圍和歐盟REACH非常相似,幾乎涵蓋到了所有化工企業以及其下游企業。并且,K-REACH也秉承了EU-REACH的理念,將化學物質危害和風險評估的責任轉移到了企業身上,要求企業主動提供化學物質的信息。根據韓國環保部(MOE)官方數據,韓國市場當前統計在冊的化學品超過41000種,其中每年生產或進口的新化學品約達600種。
哪些中國企業會受到影響
回顧歐盟REACH法規對中國企業造成的巨大影響,我們可以很容易的預計到K-RECACH將會影響到幾乎所有與韓國有貿易往來的化工企業以及其下游企業。例如,所有出口至韓國或者在韓國生產的化學物質超過1噸/年(無論是現有化學物質還是新化學物質)都必須進行注冊,含有危害物質的產品還需要履行通報的義務等等。
K-REACH下有哪些責任和義務
1.年報
對于生產或進口的新化學物質(不計噸位)和現有化學物質(>1噸/年),企業需要每年通報其噸位和使用信息。
2.注冊
生產或進口新化學物質(不計噸位)或現有物質(>1噸/年)的企業需要提交登記;而對于危害很嚴重的物質,即使噸位<1噸/年也需要進行注冊。韓國環境部MOE將會公布不同物質的注冊優先等級,根據優先等級的不同,物質注冊也會相應的有2、5、8年不等的注冊緩沖期。
3.風險評估
所有生產或進口大于10噸/年化學物質都需要進行風險評估并提供風險評估報告,其中,10-100噸/年的化學物質根據噸位的不同其風險評估具有一定的緩沖期,而大于100噸/年的化學物質則必須在法規生效后(2015年1月1日)即刻提供風險評估報告,無論該物質是否列在第一批優先注冊的物質清單上。
具體緩沖期限如下:
• 10-20噸/年,緩沖期至2020年1月;
• 20-50噸/年,緩沖期至2019年1月;
• 50-70噸/年,緩沖期至2018年1月;
• 70-100噸/年,緩沖期至2017年1月。
4.通報/備案
若產品中危害物質含量>1噸/年時,應向官方通報該產品中有害物質信息。
5.供應鏈信息傳遞
例如為下游用戶提供符合法規要求的SDS和標簽等。
6.授權、限制、禁用
韓國環境部也將隨著K-REACH的推行公布需要授權、限制或禁用的物質清單,屆時列入在清單上的物質還需要履行授權申請、被限制用途或禁用等責任和義務。
中國企業該如何應對
和應對歐盟REACH法規時所面臨的問題一樣,中國企業也再次需要思考是將所有的K-REACH應對工作都交與韓國進口商,還是主動委托OR或者在韓國成立分公司來主導應對工作(注:K-REACH下的OR企業必須是經過韓國官方認可的韓國當地企業)。這其實也主要體現在應對成本和貿易主動權兩者之間的博弈,若中國企業選擇全權由韓國進口商來應對,便意味著放棄了貿易的主動權,或者自行在韓成立公司來應對,則意味著要耗費較多的成本來應對法規,但同時可以主動的掌握對韓貿易權,可以更加自由和主動地拓展韓國市場。
雖然韓國K-REACH法規和歐盟REACH法規對化學物質進行管理的模式比較相似,但仍需注意二者有許多不同之處,例如對于申請豁免注冊的方式、不同的噸位對應的緩沖期計算方式、對聚合物的管理、年度報告、K-REACH無預注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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