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惠陽區衛生健康局網站消息,一公司在委托職業健康體檢機構對該公司接害作業崗位員工進行體檢時,僅提供了員工個人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委托書,未向被委托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提供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報告,依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惠陽區衛生健康局作出給予該公司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000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介紹:
2021年8月3日,惠州市惠陽區衛生執法人員對某化工有限公司的職業衛生檔案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顯示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為:苯、甲苯、二甲苯、甲醇、粉塵、噪聲等。而該公司出具的胡某、李某、宮某等11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員工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表顯示:該公司僅針對苯、無機粉塵這兩項危害因素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未對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中顯示的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職業健康檢查。2021年8月31日,經向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詢問進一步證實:該公司在委托職業健康體檢機構對該公司接害作業崗位員工進行體檢時,僅提供了員工個人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委托書,未向被委托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提供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報告,體檢針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僅包括:異佛爾酮、環氧樹脂、丙二醇甲醚、二氧化鈦粉塵、炭黑粉塵、其他粉塵和苯系物,而對匡某、黎某、王某生產作業中接觸的乙醇、環己酮,楊某生產作業中接觸的噪聲均未進行檢查。
通過調查認定,某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在委托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時,未如實提供職業健康檢查時所需要的文件、資料(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評價結果)。該行為違反了《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惠陽區衛生健康局作出給予警告并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或者落實職業健康監護制度的;
(二)未按照規定制定職業健康監護計劃和落實專項經費的;
(三)弄虛作假,指使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職業健康檢查的;
(四)未如實提供職業健康檢查所需要的文件、資料的;
(五)未根據職業健康檢查情況采取相應措施的;
(六)不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的。
職業衛生工作事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是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全面負責。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做得如何,關鍵在于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以及勞動者是否具有職業病防治的觀念、職業病防治的有關知識以及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水平。
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建立、健全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應當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按規定接受職業衛生培訓,組織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工作崗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
? 勞動者享有下列保護權利
(一)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二)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
(三)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四)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
(五)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
(七)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 用人單位義務
(一)《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二)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三)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 企業不履行義務的法律責任
《職業病防治法》笫七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四)未按照規定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或者未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的。
天鑒檢測作為華南地區領先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專業為企業提供一站式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協助指導企業解決從職業病危害申報、建檔、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職業健康體檢到職業危害告知、防護工程設計、生產工藝原材料改善建議、防護用品選用、職業衛生培訓等諸多較為復雜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讓企業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化繁為簡,輕松妥善處理,有效規避監管風險,真正幫助企業從源頭防治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