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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佛山一工廠擅自傾倒固廢被罰10萬元
時間:2021-03-15 作者:admin 瀏覽:2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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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查獲一起擅自傾倒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對此零容忍,根據法律法規,對涉事個人高某進行立案處理,作出罰款10萬元的決定;并委托應急處置單位對涉案固體廢物進行收運處理,所需清理費用由高某承擔。
案件過程
2020年11月11日凌晨3點左右,高某駕駛一輛輕廂式貨車途經順德區勒流街道西華村細化第二工業區34號地塊(非工業固體廢物收納場所),擅自將車上裝有約5噸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廢舊海綿和廢舊布料)全部傾倒、丟棄在該位置。高某自認這一行為應該會“月黑風高無人曉”,但7個小時后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就發現了這一違法行為。
追責
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依法對高某進行立案處理,作出罰款10萬元的決定,同時,為防止造成環境污染事故,委托應急處置單位對涉案固體廢物進行收運處理,所需清理費用由高某承擔。

以案說理
據了解,按照當前市場行情,委托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廢舊海綿和廢舊布料)1噸約1000元左右,但新《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實施后,將擅自傾倒工業固體廢物的處罰金額與所需處置費用掛鉤,規定“處所需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即處罰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本案中,高某處理5噸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廢舊海綿和廢舊布料)本應只需花費五六千元的處置費用,但其為了“省”處置費用擅自傾倒工業固體廢物,換來“10萬罰款+違法記錄+處置費用”,劃得來嗎?顯然是劃不來的,為了“節省”工業固廢處理費用,為此走上違法之路,不僅污染損害當地生態環境,還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和社會輿論的譴責。
法律法規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七)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工業固體廢物,或者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其他環境污染的;……有前款第七項行為,處所需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