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全面落實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切實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合法權益,保障佛山市順德區職業病防治形勢穩定好轉,有力有效防控致死致殘嚴重職業病和群發職業病等重大風險,佛山市順德區衛生健康局面向轄區用人單位發出以下關于做好職業病防治的通知: 凡是作業場所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主要包括以下行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設工程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汽車、摩托車修理與維護業等,都必須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落實下列職業病防治工作。 一、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和現狀評價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備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工作場所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其中,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主要包括:陶瓷制造、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箱包制鞋等皮革制品、石材、玻璃、水泥、耐火材料等非金屬礦制品、橡膠制品、火電、化工行業等)用人單位,每三年至少要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二、組織接害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建立一人一檔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企業須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委托具備資質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按照要求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 三、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危害項目,接受監督。申報系統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四、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 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必須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并按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 五、進行職業病危害告知 用人單位必須對作業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如實對勞動者進行告知,包括公告欄告知、合同告知、警示標識告知和告知卡告知。 六、設置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為勞動者提供職業病防護用品 用人單位用應采用無毒或低毒原材料,隔離或密閉毒(塵)源,消除、減少危害與勞動者直接接觸,設置通風排毒(除塵)、 七、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用人單位應當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用人單位應建立六類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分類整理、填表齊全、分盒存放、年度歸檔、長期保存隔音降噪等防護設施。 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個人提供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八、技術支持和問題處理 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遇到問題的,請向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或所在鎮(街道)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