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省各地大力推動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經濟產業結構調整,全面推進治污工程建設,實行最嚴格的環境監管制度,深化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高標準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全力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使全省環境保護取得標志性進展。 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廣東省建立最嚴格的環保法規標準體系。制定修訂《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等11部地方性環保法規、3部政府規章、80多份重要規范性文件,頒布實施《淡水河、石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33項地方性環境標準,為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法律標準保障。 實行最嚴格的環境監管執法。全面實行環境監管網格化,不斷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十三五”以來全省共累計檢查企業75.92萬家次,處罰金額17.18億元,查辦案件數量和查辦金額居全國前列。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強化“兩法銜接”,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推行“公安+環保”行政執法和刑事打擊相結合的執法新模式,廣州等多地成立“環保警察”。 深化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率先在在珠三角地區建立全國首個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實施區域大氣污染治理聯防聯控,取得了良好效果。隨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逐步深入,建立廣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個城市群的大氣復合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城市間環保銜接和環境應急預警聯動,加強重大項目環評審批協調,共同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在近日,廣東省政府召開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并采取有力措施,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作出了重要部署。 一、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果斷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產業和企業,為新興產業發展騰出空間,并推動產業和能源結構優化,加快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突出重點,把各項防治措施做深做細做實; (一)減少煤炭消耗量,抓緊研究推進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煤改氣”工作;實施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退出計劃、集中供熱替代分散鍋爐計劃。 (二)大力淘汰整治“散亂污”企業。制定《廣東省“散亂污”企業淘汰整治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5月底前指導各地完成摸查,建立管理臺賬;2018年底前依法完成城市交界處、工業聚集區、村級工業園“散亂污”企業整治,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 (三)扎實推進地區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進火電、紡織、服裝、建材、造紙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