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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安監局開展2018年冶金等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專項整治工作
時間:2018-03-20 作者:admin 瀏覽:2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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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總局令第59號),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17年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的通報》和《廣東省2018年冶金等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中山市安監局目前制定印發《中山市2018年冶金等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扎實開展2018年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專項整治工作。
通過開展冶金等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專項治理,進一步摸清我市冶金等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的底數和安全管理現狀,督促企業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主體責任,規范冶金等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行為,有效消除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隱患,鞏固近年來我市冶金等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成效,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專項整治工作將規范企業有限空間作業落實“八個必須”:
1.必須完善并履行作業審批制度。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搶修、清理作業的,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落實審批等制度;
2.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按照《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及企業內部規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和告知;
3.必須進行危害因素評估。作業前,要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并將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應急措施告知作業人員;
4.必須進行作業環境檢測。作業前或作業環境變化,要及時對有限空間的氧濃度、有毒有害氣體(如一氧化碳、硫化氫等)濃度等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符合作業條件后,方可作業;
5.必須采取有效的通風措施。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要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必須配備防護設備設施。要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7.必須按要求落實監護人員和措施。作業現場必須有負責人員和監護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員的情況下作業;
8.必須嚴禁在事故發生后盲目施救。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必須采取科學應急措施,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按照方案安排,即日起至3月31日為動員部署和摸排建檔階段,4月~9月為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階段,10月底前安監系統將開展針對性的專項整治督查。通過開展冶金等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專項冶理工作,將堅決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信息來源:中山安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