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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發布《職業病防治(2016-2020年)規劃》
時間:2017-09-15 作者:admin 瀏覽:2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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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云南省“十三五”時期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職業病防治(2016-2020年)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為云南省“十三五”規劃體系之一,是我省“十三五”期間全面推進和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行動綱領。《規劃》內容緊扣法律法規、上級要求和我省實際,主要體現以下特點:
一是規劃目標明確。
《規劃》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并針對云南省職業病防治實際,有的放矢,明確了總目標和具體目標。到2020年,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有效落實。重點行業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85%以上,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0%以上, 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 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率均達到95%以上, 醫療衛生機構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0%以上。職業病防治體系基本健全。建立健全省、 州市、 縣三級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各州、 市至少應確定1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本行政區域職業病診斷工作, 縣級行政區原則上至少確定1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本行政區域職業健康檢查工作。職業病防治服務網絡和監管網絡不斷健全, 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培訓實現全覆蓋。職業病監測能力進一步提高。健全監測網絡, 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工作的縣、 市、 區覆蓋率達到90%. 提升職業病報告質量, 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率達到90%. 初步建立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 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勞動者健康權益得到保障。 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80%以上, 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 大病保險、醫療救助、 社會慈善、 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 切實減輕職業病患者負擔。
二是主要任務明確。
《規劃》按照法律法規和職業病防治工作“防、治、保”的原則,明確提出了九項主要任務。包括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強化重點職業病防治工作、加大危害源頭控制力度、強化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加強信息監測與風險評估、落實救助保障措施、推進技術研究和成果運用。
三是保障措施明確。
《規劃》從政府領導、制度建設、部門責任、資金投入、交流合作和目標考核方面明確了保障措施和要求,以確保《規劃》的順利開展和有效落實,努力構建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機制,切實保障廣大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促進云南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來源: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