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的企業注意了,未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的企業,會被罰款5萬至10萬元。
自2016年10月15日龍崗區安監局和龍崗區衛計局完成了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的交接工作以來,龍崗區安監局分別于2016年11月至12月份開展了3期執法人員職業衛生培訓,參加培訓人數共計197人次。于12月19日至30日又組織全區90名執法人員參加了市安監局組織的職業衛生示范帶教執法工作,在市局安排的老師帶領下,深入龍崗區11個街道重點企業,開展職業衛生和安全生產“一體化”執法示范帶教學習,對職業衛生監管執法進行了全面學習與實踐,成效顯著。按照《職業衛生防治法》要求,對職業衛生違法行為要先警告,限期責令整改,逾期未整改,做出罰款的處罰決定,與《安全生產法》處罰程序存在差異,經請示市局法制部門,根據程序規定,對這次示范執法中發現的職業衛生違法行為企業,發出了“警告”的行政處罰,并配套《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統一了認識,理順了相關程序,目前,已發出16份執法文書,這也是龍崗安檢局第一次發出職業衛生監管文書。
經過全面的職業衛生執法學習,龍崗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對前期從未接觸的職業衛生執法工作增強了信心,已基本掌握了職業衛生執法檢查流程,后續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將進入常態化監管模式。
龍崗的企業注意了,存在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未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的企業,將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原申報內容發生變化的需重新申報。
來源:龍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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