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汕頭市創文強管工作和中央環保督查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汕頭市委5月10日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啟動汕頭市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改善城鄉環境質量專項行動,計劃自5月中旬起至今年底,通過開展突擊檢查、交叉執法、聯合執法、聯合督查等措施,努力構建大環保網格化執法新格局,嚴打環境違法犯罪,切實解決一批影響汕頭市環境質量和久拖未決的環境問題,有效遏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
今年的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將分三階段重點開展10方面環境問題專項整治。主要包括:開展環境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回頭查”;“涉水污染”重點企業污染專項整治;整治城市黑臭水體、交通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和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和噪聲污染、露天焚燒等環境污染;整治燃煤鍋爐污染;清理拆除飲用水源保護區違法違規建筑物,整治保護區范圍內排污口污染;整治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采石場環境污染;嚴打非法收集、貯存、轉移、回收處理處置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組織對中央環保督查反饋環境問題整改及交辦案件辦理情況進行抽查督導和“回頭查”等。
本次專項行動將建立區(縣)黨委政府主導,屬地鎮(街)黨委政府及環保、公安、消防、食藥監、經信、農業、質監、安監、水務、工商、城管、住建、國土、財政等多部門聯合聯動執法的長效機制;壓實環境監管責任,構建環境監管、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立體網絡,努力打造環保執法格局,有效遏止環境違規違法行為。
專項行動計劃于今年12月底結束,明年1月進行總結。汕頭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了由市委孫光輝副書記任組長,市委陳武南副市長、曾湘瀾副市長任副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市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各區縣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于市環保局。
來源: 汕頭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