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動企業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廣東省在不斷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基礎上,創新實行安全生產責任承諾,推行企業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時,主動向社會作出安全生產等承諾,不斷增強企業安全生產意識。
據了解,廣東省即將實行的企業主體責任承諾制,是指企業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同時領取一份承諾書,《承諾書》主要內容為:本企業向社會鄭重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以及相關法規,建立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實行全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食品安全責任制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監管,自覺維護公眾權益,接受社會監督。
該《承諾書》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并加具企業印章,通過企業網站、住所(經營場所)等載體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來源: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