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批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就群眾“福建塔牌水泥有限公司環境問題”的來信轉至福建省環保廳調查處理。
經調查,福建塔牌水泥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龍巖市武平縣巖前鎮,現有兩條各4500噸/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公司建設項目分兩期建設完成,分別于2007年2月和12月通過原福建省環保局審批,并分別于2009年6月、2011年1月投入試生產。2013年1月,福建省環保廳對這家公司兩條生產線召開了竣工驗收現場會議,原則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經現場檢查發現,這家企業一期生產線停產檢修,二期生產線正常生產,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兩條生產線均已按要求在旋窯的窯頭和窯尾安裝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氣顆粒物等在線監控設施,并于2011年和2012年通過了龍巖市環保局對比驗收。在線監控數據顯示,這家公司一期、二期生產線大氣污染物均達標排放。
調查發現,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兩個:一是公司部分設備冷卻水經隔油處理后通過雨水溝排入外環境,違反了項目環評批復中“廠區實行清污分流,循環冷卻水等生產廢水處理后回用不外排”的要求。二是其6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的52戶居民已經完成搬遷,尚有1戶投訴人因對政府征收補償政策存在異議仍未搬遷。
福建省環保廳要求武平縣政府做好與投訴人的溝通解釋工作,盡快完成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的搬遷工作;對完成搬遷的居民住宅全面拆除,防止出現動遷居民回遷的情況。責令塔牌水泥有限公司嚴格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執行生產廢水“零排放”要求,完善環保設施,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同時,責成武平縣環保局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大執法監管力度,確保環境安全。
來自: 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