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監管工作關系廣大勞動者生命健康和安全,直接影響地方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民生工程。當前,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重“紅傷”、輕“白傷”,“紅傷掩蓋白傷”,重視死人事故,忽視職業病危害的現狀。職業健康監管職能從衛生部門調整至安監部門時,人員及編制并沒有對應的劃轉,安監部門職業健康監管能力嚴重不適應日益繁重監管任務需要。
建議:
一是提升監管隊伍素質,努力解決“有能力干事”。安全監管部門應成立相對獨立的、有權威的職業危害監管機構,通過公開招考等多種方式考錄一批懂職業衛生專業的技術人員,充實到執法人員隊伍中。
二是提升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積極創造“有條件干事”。各級政府應加大對職業危害監管工作的投入,購置先進的技術裝備,保障監管經費,形成完整的技術支撐體系。制定了基層職業健康裝備配備指導目錄,對區縣開展新一輪裝備建設,配備粉塵、有毒氣體、噪聲等便攜式裝備,正在逐步解決基層職業衛生監督檢查“靠眼睛看、鼻子聞”的落后狀態。要加快推進職業病危害檢測檢驗、評價評審、宣傳培訓、應急救援、專家庫等支撐體系建設。
三是把職業危害監管工作納入目標考核。應把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納入到各級政府安全生產考核指標中,把職業病傷亡指標納入生產安全事故傷亡指標,層層分解,把責任落實到用人單位,落實到各級政府,落實到相關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