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是工廠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而其防治工作做的如何,就需要有專門的評價,也就是職業衛生評價。職業衛生評價的依據之一是對工廠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檢測,針對各個工位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后得來的數據報告,可以系統地了解到整個工廠工作環境對工人的危害程度,從而能夠對職業危害情況有一個客觀的評價。
職業衛生評價分類:
1、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
也稱定期檢測,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條令要求,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企業應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一年一次,
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對于危害嚴重的企業,必須每三年進行一次現狀評價,例如某化工企業2012年做過了,那在2016年就要再做。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對于新建、擴建、改建的項目,應當在建設之初就要預先對項目可能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評估,也就是預評價,以及時對一些問題環節提出改進意見,從而在源頭上解決危害因素問題。值得一提的是,預評價需要有同類項目進行類比采樣檢測,以做數據參考。
4、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當項目試運行半年左右,就應該對工作場所實際的情況再做一次控制效果的評價,以評估工作場所的對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如果還存在問題就要進行整改,以符合要求。
職業衛生評價處罰條令:
有企業輕視職業衛生管理工作,不想做職業衛生評價,隨著相關法規的不斷完善,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強,相繼有不少企業因為沒做職業衛生相關檢測評價工作而導致受到嚴厲的處罰。以下是一些重點的條例:
一、《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條
1、未按照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2、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未按照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未按照規定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處罰: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建、關閉。
二、《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條
1、未按照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或者未對勞動者個人職業病防護采取指導、督促措施的;
2、未按照規定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的;
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沒有存檔、上報、公布的。
處罰: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職業衛生評價的費用是多少?
相比罰款、停產等處罰,職業衛生評價費用真不算什么,再者做為企業的責任與義務,為工人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花費一些成本更不算什么了。很多企業關心做這個的成本太高,其實這個主要是因工廠的行業、生產工藝、規模而定的,沒有一個統一的價格,要說有標準價格,主要是檢測項目的價格有指導價,例如檢測一個定點的噪聲是50,而一個個體的噪聲則是150左右。而評價費也是看項目的具體情況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