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
《2017年全省職業健康工作要點》的通知
冀安監管職健〔2017〕13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監管局:
《2017年全省職業健康工作要點》已經省局領導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3日
2017年全省職業健康工作要點
2017年,全省職業健康工作總體思路是: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河北省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分工方案》及《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為工作主線,以遏制職業病高發勢頭為重點,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強化評估考核,督促企業落實法定責任;深化改革創新,推進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厘清綜合監管、行業監管與地方監管職責;推進依法防控,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深化重點行業專項治理;建立職業病危害防控體系,加強危害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檢測評價、“三同時”督查、宣傳教育等基層基礎工作,努力提高全社會防治職業病的意識和能力,切實保護廣大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
一、建立健全職業健康責任體系
1.貫徹落實《河北省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分工方案》。督促各級各部門,按照“管行業、管業務、管生產經營,必須管職業健康”的原則,建立健全職業健康責任體系,明確專管機構和管理人員,編制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制定本單位職業健康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施行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積極協調編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的職業健康監管職責,并具體落實到部門“三定方案”中,防止出現監管盲區;將健全責任體系等職業健康內容納入各級各部門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之中。
2.全面實施“十三五”規劃。根據“十三五”規劃的總體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分年度的工作計劃,對規劃目標、具體指標和主要任務進行分解,明確牽頭部門、責任人員和階段目標,納入年度工作要點,逐步實施;做好規劃的責任落實和宣傳貫徹,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推進、考核評估;認真謀劃實施“十三五”期間職業病防治重點項目,并與國家職業病防治項目相銜接,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實現科技興安、本質健康。
3.嚴格執行聯席會議制度。按規定召開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以部門間協作配合、齊抓共管、信息共享為前提,建立健全信息通報、舉報受理、重大事件處置以及監測預警等工作機制,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專項治理和監督檢查,及時通報職業健康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4.加強職業健康目標考核。對各級各部門考核中的職業健康內容進行補充完善,加入貫徹落實《分工方案》、總體安排部署、建立責任制、明確機構人員、落實一體化監管執法等要求;實行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增加季度問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等日常工作所占比重,日常考核、年終考核分別占年度考核總成績50%;增加職業健康在安全生產考核中的比重,所占分值不能低于15%,對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引發群體性職業病危害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繼續開展職業病防治評估,重點評估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并在全省通報。
二、推動職業健康領域改革創新
5.推進職安一體化監管執法。在培訓教育、執法監察、標準化建設、督導考核職安一體化的基礎上,積極推進職安一體化監管執法。按照查安全生產必須查職業健康的原則,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危害告知、日常監測、檢測評價、健康監護等制度措施。堅持將職業健康隱患排查治理、中介服務、標準建設、誠信體系和主要負責人履職盡責等作為執法監察的必查內容,做到統一計劃、統一部署、統一實施、統一考核。
6.探索職業健康分級監管方式。按照省安委辦《關于深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控制機制建設的意見》(冀安委辦〔2017〕1號)要求,探索實施職業健康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控制機制建設。根據用人單位管理水平、危害程度和接觸人數等三要素的不同,將職業健康風險分為高、中、低三級,確定不同的執法檢查頻次和內容,實行差異化、精準化動態監管。
三、深化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
7.開展重點行業治理。按要求完成陶瓷和耐火材料行業治理,在完成前期啟動和排查治理兩個階段的基礎上,開展第三階段的集中執法工作,并按要求及時總結上報;根據國家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省實際,開展蓄電池制造、汽車制造和畜牧(布氏桿菌)等行業的專項治理工作。
8.加強區域重點治理。在完成國家和省局確定的專項治理基礎上,各地要繼續選擇1-2個危害嚴重的、有代表性的、易發生群體性事件或已產生職業病的行業,作為年度或階段性重點,開展專項治理,確保年內在該行業不發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事件。
9.確保治理效果。對已完成治理的企業進行“回頭看”,重點檢查制度建設和現場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防護設施是否運行正常,職業病防治能力是否得到長期保持。
四、強化職業健康執法監察
10.加大職業健康執法監察力度。在各級年度執法計劃中明確職業健康執法內容和工作量,保證省市縣三級執法工作有效銜接,確保執法范圍;會同衛生計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就某一行業、領域或重點事項、突發事件進行聯合執法,擴大職業健康執法覆蓋面;對執法監察時發現的隱患問題數、整改銷號情況、處罰情況進行統計匯總,逐級上報,作為年終考核內容。
11.明確職業健康執法重點。將陶瓷、耐火材料、礦山、化工、冶金和區域治理行業作為重點行業,將高危粉塵、高毒物品和放射性危害作為重點領域,將危害申報、檢測評價、兩個檔案、警示標識、個體防護、培訓教育、“三同時”和勞務外包等作為重點內容,將危害嚴重、易發生群體性事件的企業作為重點對象,有針對性的開展執法監察。對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的用人單位,要確保執法到位。
五、夯實職業健康基層基礎工作
12.開展職業病危害普查。按照國家總局的要求,開展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普查。各地要明確機構和人員,并充分發揮鄉鎮安監站的作用,利用其對轄區內用人單位情況掌握全面的優勢,摸清職業病危害的地區、行業、崗位、接觸人群分布等基礎信息,將更多存在危害的用人單位納入普查范圍和監管視野。
13.嚴格“三同時”監督檢查。各地要督促建設單位按規定開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將預評價和設施設計工作過程形成書面報告備查,將竣工驗收方案向安監部門報告。要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按規定對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和竣工驗收工作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危害嚴重的項目要全部檢查,對危害較重和一般的按規定的比例抽查。
14.推進檢測評價工作。督促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實施由專人負責的日常監測,并委托中介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檢測,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現狀評價;督促用人單位按規定存檔、上報、公布檢測評價結果,并對檢測評價情況進行統計、匯總,每季度向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對未按規定開展檢測評價工作或者檢測評價結果未按規定存檔、上報、公布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予以處罰。年內,職業病危害檢測和現狀評價已經到期的用人單位,要完成新一輪的檢測評價工作。
15.強化“兩個檔案”建設。按照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管理要求和通用格式,加大檔案規范化建設。年內,各地要以職業病危害申報用人單位為基數,確保有75%以上的用人單位完成檔案規范化建設。
16.深化申報復核工作。按照《關于印發《<全省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復核行動方案>的通知》的規定,完成申報復核監督檢查和總結上報階段的工作。在2017年6月底前,按規定比率進行抽查檢查,并及時上報工作總結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復核匯總表》。
17.嚴格專家管理。加強職業健康專家能力建設,確保政治素質、專業知識、技術職稱、工作經驗和身體條件五合格,確保對所涉及的行業全覆蓋;積極培養復合型專家,推薦職業衛生專家參與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適應職安一體化監管模式;強化考核機制,依據參與活動的次數、完成任務的質量、科研成果水平、解決技術難題的價值和職業道德等,對專家進行動態考核。
18.強化中介機構監管。落實機構主體責任,督促其建立和落實責任體系,健全考核機制,加強專業技術人員業務能力建設,提高技術服務水平、規范服務行為;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資質條件、資質管理、服務能力以及技術行為是否規范等內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支持中介機構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一體化檢測評價等技術服務,發展兼具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服務能力的中介機構。
六、加大職業健康宣傳培訓力度
19.增強輿論宣傳。利用安全生產月和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通過網絡、電視、報紙、廣播等渠道,特別是用好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大力宣傳國家和我省關于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政策文件,宣傳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推進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在全社會營造有利于職業健康的輿論氛圍。
20.加強培訓教育。加大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做好職業健康培訓教材編制、課程設置等基礎性工作,嚴格執行培訓大綱,確保職業健康培訓內容合規、學時達標;督促企業加強對接害人員的培訓,特別是要把職業病防治知識與日常管理措施結合起來,使勞動者熟悉職業病危害及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護能力;對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業務培訓,確保其有能力、有資質開展職安一體化監管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