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深化廣東省安全生產領域改革創新,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機制,經廣東省編辦審查同意,廣東省安全監管局日前印發了《關于推進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從工作部署考核、規范標準制定、監督執法檢查、培訓宣傳教育、信息化建設和推動企業管理等六個方面實施“一體化監管執法”提出了具體的指導意見要求。
《指導意見》強調,實施一體化監管執法必須堅持四個原則,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以理順完善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監管執法機制為重點,逐步建立上下對應、職責明晰、協調有序、執法規范、運行高效的一體化監管執法工作機制,推動落實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同時,必須把進一步強化監管作為一體化監管執法改革的底線,持續加強監管隊伍建設,確保做到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監管事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持管安全生產必須管職業健康,建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體制”的規定要求,合理安排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監管工作任務,各內設綜合和業務監管機構全面實行一體化監管,并明確一個內設機構承擔職業健康監管綜合協調工作。
《指導意見》還要求,“一體化監管執法”改革情況納入年度省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在建全完善一體化監管執法機制的基礎上,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生產,管安全生產必須管職業健康”的思路,積極推動本級黨委、政府明確黨政部門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職責,推動擴大一體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