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檢查是職業健康監護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預防職業病的重要手段,關于職業健康檢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在2014年頒布和實施了《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
職業健康監護:以預防為目的,根據勞動者的職業接觸史,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醫學健康檢查和健康相關資料的收集,連續性地監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分析勞動者健康變化與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系,并及時地將健康檢查和資料分析結果報告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以便及時采取干預措施,保護勞動者健康。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后健康檢查、應急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職業健康檢查:是通過醫學手段和方法,針對勞動者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健康影響和健康損害進行臨床醫學檢查,了解受檢者健康狀況,早期發現職業病、職業禁忌證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損害的醫療行為。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健康檢查,做好職業健康體檢能有效預防職業病。
職業病: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職業禁忌證: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
一、職業健康檢查的種類
(一)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主要目的是發現有無職業禁忌證,建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的基礎健康檔案。上崗前健康檢查均為強制性職業健康檢查,應在開始從事有害作業前完成。下列人員應進行上崗前健康檢查: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困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種作業崗位的人員;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人員,如高處作業、電工作業、職業機動車駕駛作業等。
(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長期從事規定的需要開展健康監護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應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健康檢查。其目的主要是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或勞動者的其他健康異常改變、及時發現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通過動態觀察勞動者群體健康變化,評價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定期健康檢查的周期應根據不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性質、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目標疾病的潛伏期和防護措施等因素決定。
(三)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勞動者在準備調離或脫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或崗位前,應進行離崗時健康檢查;主要目的是確定其在停止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時的健康狀況。下列情況勞動者需進行離崗后的健康檢查: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響,所致職業病或職業腫瘤常有較長的潛伏期,故脫離接觸后仍有可能發生職業病;離崗后健康檢查時間的長短應根據有害因素所致疾病的流行病學及臨床特點、勞動者從事該作業的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濃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如最后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天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
(四)應急健康檢查
當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根據事故處理的要求,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及時組織健康檢查。依據檢查結果和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確定危害因素,為急救和治療提供依據,控制職業病危害的繼續蔓延和發展。應急健康檢查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開始。從事可能產生職業性傳染病作業的勞動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觸傳染病者,應及時開展應急健康檢查,隨時監測疫情動態。
二、職業健康檢查項目
職業健康檢查包括常規醫學檢查項目和特殊醫學檢查項目。常規醫學檢查項目是指作為一般健康檢查和大多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健康檢查都需要進行的檢查項目。常規檢查有:勞動者個人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個人資料、職業史、個人生活史 、既往史、家族史)、一般醫學生理指標的檢測(包括血壓、心率、呼吸頻率、身高、體重測量和營養狀況)、癥狀詢問(包括神經系統、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造血系統、內分泌系統、泌尿生殖系統、肌肉及四肢關節、皮膚及附屬器和眼、耳、鼻、咽喉及口腔的相關癥狀)、內科常規檢查、神經系統常規檢查、其他專科的常規檢查、實驗室常規檢查;特殊醫學檢查項目是針對接觸特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需要進行常規醫學檢查項目之外的其他醫學檢查,如噪聲接觸者必須進行純音聽閾測試(詳見《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與評價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根據相關規定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職業健康檢查委托協議書,按時向用人單位提交職業健康檢查報告。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分為總結報告、個體結論報告和職業健康監護評價報告三種。對受檢者個體來說重點是個體結論報告,每個受檢對象的體檢表,由主檢醫師審閱后填寫體檢結論并簽名,包括受檢者姓名、性別、接觸有害因素名稱、檢查異常所見、本次體檢結論和建議等。個體體檢結論報告一式兩份,一份給勞動者或受檢者指定的人員,一份給用人單位。
根據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對勞動者個體的體檢結論可分為以下五種:
1、目前未見異常:表示本次職業健康檢查各項檢查指標均在正常范圍內;
2、復查:表示檢查時發現單項或多項異常,需要復查;
3、疑似職業病:表示檢查發現疑似職業病或可能患有職業病,需要提交職業病診斷機構進一步明確診斷;
4、職業禁忌證:表示檢查發現職業禁忌證,描述具體疾病名稱;
5、其他疾病或異常:表示其他疾病或某些檢查指標的異常。
受檢者如有不明白的,應及時向醫生咨詢,并在醫生的指導下,采取科學正確的方法和措施,及早有效防治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