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寶安區編辦相關文件及部門間協商,自2016年12月1日起,原由寶安區衛計局承擔的“用人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移交至寶安區安監局。11月30日下午,寶安區用人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移交工作會議在區衛生計生局422會議室順利召開。區衛生計生局楊北兵局長、區安監局阮開江局長出席會議共同簽發了《關于移交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職責相關事宜的通知》,此舉標志著寶安區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職責已正式劃歸區安監局。寶安區衛生計生局相關業務科室及區、街道衛生監督所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監督骨干參加會議。
會上寶安區衛生計生局徐慶十副調研員首先介紹了此次職責移交工作的背景及過程,對當前寶安區用人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情況進行簡要總結。區衛生監督所林炳杰所長也在會上表態,在職責移交過渡期內,區衛生監督部門將全力配合區安監部門工作,在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現場執法指導等方面給予支持,確保監管工作不斷不亂,同時將依法行使放射衛生監管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及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管職責。
寶安區安監局阮開江局長在講話中對區衛計系統同仁既往在職業衛生監管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贊賞,他指出此次職責移交是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調整的,希望相關部門接下來加強協調和交流,確保移交工作平穩完成。
寶安區衛計局楊北兵局長在總結講話中指出衛計系統對本次移交工作高度重視,職責移交后也能進一步理順職業衛生監管的工作機制,使執法工作能更好地進行銜接,相信在區安監局的領導下,我區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工作能更上一層樓。